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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fbz -/2021-1231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21年09月24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200555401000

楚雄州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双柏县法脿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双柏县法脿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快新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安置、扶贫救济、养老保险、老龄服务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繁荣农村公共文化;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和农民培训教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拓宽服务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壮大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务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着力增强社会管理能力,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危机处置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加强农村信访、法律服务、法治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处置土地流转、土地征用、取水配置、林权改革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和农村依法治理,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培强配优村级班子;加强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保障基层政权功能;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培育农村服务型、公益型、互助性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法脿镇切实扛牢压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最大化发挥全镇13个一级网格、51个二级网格、235个三级网格管理责任区管理作用,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强化疫情监测排查预警,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对全镇实际在家户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镇实现“零输入”“零疑似”“零确诊”。在短期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全镇多渠道筹措,采购物资,保障供给,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

2.脱贫成果不断巩固。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全面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责任和政策落实,控辍保学成效显著、健康扶贫“四重保障”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不断加强、安全饮水有效保障,扶贫产业发展步伐有力,脱贫成果全面巩固提升,沪滇协作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产业带动效果更加明显。2020年度在省州县各挂包单位、镇、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镇已脱贫出列的980户3313人成果不断巩固,未脱贫68户184人已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年内贫困发生率降至0%,顺利通过脱贫攻坚国家普查验收和成效考核。

3.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李方村至法甸公路、麦地公路路基改扩建项目完成;红栗小底母产业道路改扩建完成,雨龙碧庄、河心、矣敢冲、上村一组村间道路硬化等工程全面完成;雨龙中学地质灾害点治理项目开工建设;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17公里。法脿集镇新区集贸市场逐渐形成,原电信所拆除后建成休闲小广场,修复一批集镇基础设施,集镇形象和品位不断提升。雨龙商贸街停车场及牲畜交易市场建设完成;集镇新区新增绿化面积4500㎡。雨龙商贸街、法脿集镇划定行车线停车泊位线划线9113米,停车位372个;新建洗手台44个,改造旱厕3座,集镇管理不断规范化。

4.产业特色不断突显。一是着力发展传统产业。全年粮食耕种面积74787亩,经济作物35185亩;耕种烤烟11250亩,完成烟叶生产任务150万公斤,猪出栏36900头,牛出栏2650头,羊出栏14100只,家禽出栏96282羽,禽蛋产量42吨。二是着力发展特色产业。核桃种植面积稳定在80000多亩、桑园960亩、小米椒820亩、芒果200亩,红栗片区特色蔬菜种植面积4000亩,者柯哨绿色水果种植300亩,中药材种植5304亩。三是着力发展茶叶产业。万亩有机茶园初具规模,截至目前可投产面积达7000亩,茶叶总产量190吨,实现产值3900万元。四是着力发展白竹山旅游产业。依托法脿镇白竹山生态旅游区优势资源,全镇旅游配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锣笙湖半山酒店、雨龙寨、李方村等一批精品民宿建成。

5.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河湖警长制工作全面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工作扎实开展,毁林开垦、私挖乱采、乱征滥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绿汁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入使用,小石桥、李方村、月牙埂三个水库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开工建设,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高位推动,清理水库、河道垃圾20余吨,清理河道25公里,河流水库环境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天然林保护、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进一步加强。持续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大“一水两污”治理,深入开展农村“七改三清”,集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加快推进自然村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全镇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建成垃圾池398个,垃圾房52个,235个村民小组全覆盖,集镇内投放更换垃圾桶207个、垃圾箱20个,规范临时垃圾堆放点,全镇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合理布局,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6.民生福祉更加殷实。教育基础设施不断夯实,配齐配强师资力量,教育教学条件得到大幅度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持100%。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保障金;按时发放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效益补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公共卫生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参保人数共计21124人,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9.85%,医疗保险基金足额报销。覆盖镇、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非洲猪瘟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充实,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明显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禁毒、防艾、反邪教、社区矫正、缉枪治爆、命案防控等工作成效明显,普法、依法治镇工作加快推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食品药品、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社会保持总体稳定。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取得新进步,广播电视、统计、档案等工作取得新成效,残联、工青妇、儿童、科协等工作取得新业绩。

7.政府效能不断提升。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五个一批”“六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政府行政效能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高。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全年公开政府信息5类69条。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网上公开12345公众热线回复办理情况11条,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法脿镇政府

2.法脿镇人大

3.法脿镇党委

4.法脿镇社团

5.法脿镇财政所

6.法脿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法脿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8.法脿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9.法脿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10.法脿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1.法脿镇水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合计5,130.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6.55万元,占总收入的86.8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73.75万元,占总收入的13.13%。与上年对比减少1,596.44万元,减少23.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97.31万元,增长50.60%,其他收入减少3,093.75万元,减少82.12%,主要原因是2020年安排的项目资金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支出合计5,59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20万元,占总支出的31.68%;项目支出3,822.56万元,占总支出的68.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62.70万元,减少18.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0.91万元,增长8.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403.61万元,减少26.85%,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规模较2019年项目资金规模减小,项目支出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2.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91万元,增长8.64%,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1.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0.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22.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04.91万元,减少26.88%。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规模较2019年项目资金规模减小,项目支出幅度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2.86万元,主要项目是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村间道路硬化项目、村级卫生室项目、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

2、科学技术支出9.12万元,主要项目是省级科普专项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20万元,主要项目是村委会文化专项经费、民宿经济发展项目、文化传承保护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28万元,主要项目是农村半供养人员生活补助、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5、卫生健康支出9.24万元,主要项目是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医保缴费;

6、节能环保支出555.65万元,主要项目是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退耕还林还草项目;

7、城乡社区支出480.00万元,主要项目是沪滇扶贫协作帮扶项目包括六街畜牧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李芳村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

8、农林水支出878.74万元,主要项目是农村厕改项目、公益林补助资金、防火经费、农村饮水项目、扶贫项目、农村公益性岗位补助;

9、交通运输支出306.50万元,主要项目是雨龙、红栗村委会公路改扩建及村间道路硬化项目;

10、住房保障支出331.63万元,主要项目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34万元,主要项目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12、其他支出6.00万元,主要项目是彩票公益金项目,农村活动室建设项目。

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明确项目部门职责。严格按照"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支出责任主体的意识,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压实责任。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财经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办事,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年初预算、决算、各种惠农补贴的发放,都进行公开公示,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保障资金安全。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财政、扶贫等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支付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4.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33%。与上年对比增加1,359.35万元,增加43.36%,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安排实施的项目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6.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6%。主要用于人大事务15.80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93.02万元,统计信息事务2.48万元,财政事务27.37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4.13万元,组织事务3.6万元;

2.科学技术(类)支出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2.00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7.12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45.8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3.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1%。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3.01万元,民政管理事务15.6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96.22万元,企业改革补助1.32万元,就业补助1.21,抚恤,181.78万元,社会福利46.28万元,残疾人事业1.17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0.17万元,其他生活救助6.10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0.57万元;

5.卫生健康(类)支出10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17.26万元,计划生育事务9.2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0.30万元;

6.节能环保(类)支出555.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6%。主要用于污染防治204.10万元,自然生态保护11.50万元,退耕还林还草340.05万元;

7.城乡社区(类)支出52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41.97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80.00万元;

8.农林水(类)支出1,615.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5%。主要用于农业379.64万元,林业和草原222.07万元,水利50.93万元,扶贫311.0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652.20万元;

9.交通运输(类)支出306.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306.50万元;

10.住房保障(类)支出13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5.40万元,住房改革支出69.98万元;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支出7.3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78万元,支出决算为25.90万元,完成预算的113.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35万元,完成预算的98.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8万元,完成预算的135.2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不精确,2020年实际支出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25.9万元,比预算数26.1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0.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35万元,比预算数13.5万元减少0.15万元,下降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5万元,较预算数12.6万元减少0.05万元,下降0.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减少;2020年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实行厉行节约2020年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所以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5万元,占51.55%;公务接待费支出12.55万元,占48.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领导下村入户、县上办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2.5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监督检查、调研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91万元,与上年208.42万元对比减少17.51万元,增长,8.4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实行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7.20万元,电费10.31万元,邮电费6.21万元,差旅费10.96万元,会议费10.26万元,培训费13.26万元,公务接待12.55万元,工会经费9.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3万元,其他交通费28.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双柏县法脿镇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317.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2.28万元,固定资产194.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7.54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相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楚雄州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

2021年09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32200555401111



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92409353659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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